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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海赌赌船官网710技能竞赛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0-03-06    作者:     来源:    点击: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是推动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检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改革,加大技能实训教学工作力度,引导学生重视实践,崇尚技能,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技能训练氛围,有效激发师生参赛的责任心和积极性,有效提高师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奖励在全国、省、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好成绩并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师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技能大赛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

按各级技能大赛通知要求,由实训中心及相关系选定参赛项目及参赛教师,选定指导老师(技能大赛指导教师也要实行竞争上岗,若同一项目指导老师所带学生连续2年不能获得市赛二等以上奖项,则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指导老师选拔参赛选手,系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共同制订好技能竞赛的训练计划(每个项目的指导时间不得低于40个学时)报实训中心备案,指导教师严格按照训练计划做好竞赛指导工作,并按时填写好教室日志(有参赛选手签名)交系负责人审核,系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工作落实(教务部及实训中心不定期组织检查)。

二、技能大赛指导的课酬计算办法

技能大赛指导工作量采取“承包制”, 每个市赛项目(没参加市赛就直接参加省赛的项目)总课酬为1000元,同时参二至三个级别(市、省、国赛)比赛的同一项目,每多参加一个级别比赛,课酬增加500元/项目。每个级别比赛结束后,所有指导老师共同填写好《技能大赛课时统计表》交系负责核对后报实训中心核对,再报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批后送教务部等部门办理课酬发放。

说明:1.如有个别项目的指导时间低于40个学时的,则按实际课时计算课酬(没有系数计算)。2.由两至多个教师共同指导一项目比赛的,由共同指导教师按各个参加指导教师所用课时比例分配1000元总课酬。3.技能大赛指导课时不列入绩效考核分配计算。4.指导教师必须如实填写教室日志,如被证实有弄虚作假的,则不计发相应指导老师课酬。

三、奖励方案

(一)学生参赛获奖奖励方案

 等奖

奖项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备注

国家级一类竞赛

3000

2000

1000

 

省级一类竞赛

(国家二类)

800

600

400

 

市级一类竞赛

(省家二类)

300

200

100

 

(二)教师参赛获奖奖励方案

     等奖

奖项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备注

国家级一类竞赛

4500

3500

2500

 

省级一类竞赛

(国家二类)

2000

1500

1000

 

市级一类竞赛

(省家二类)

600

500

400

 

(三)指导教师奖励方案

     等奖

奖项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备注

国家级一类竞赛

4500

3500

2500

 

省级一类竞赛(国家二类)

2000

1500

600

 

市级一类竞赛(省家二类)

400

300

200

 

奖励方案说明:

.竞赛级别的认定

1)国家级

国家一类:由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

国家二类:由教育、行业主管部委下属机构、国家一级学(协)会等牵头举办的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

2)省级

省级一类:由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举办的全省性职业技能竞赛。

省级二类:由厅局(委)下属机构、省级学(协)会等牵头举办的全省性职业技能竞赛。

3)市级

由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牵头举办的全市性职业技能竞赛。

.奖励模块划分:市赛为一个奖励模块,省赛、国赛为一个奖励模块,计发国赛奖就不再计发省赛奖, 在同一奖励模块中同时获多项奖励的,以最高级奖励为准等次计算奖金,不再计算学生次等及其他奖励的指导老师奖。

3.同一竞赛项目有多个指导老师的,项目负责人得奖励金额的60%,其他所有指导老师共得奖励金额的40%。

本方案解释权在学院,广东省高州农业学校参照此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