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文明素养,营造优美育人环境,根据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我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创建活动始终,把握思想道德建设好、领导班子建设好、教师队伍建设好、校园文化建设好、优美环境建设好、活动阵地建设好“六个好”标准,积极发动、广泛参与、强化措施、注重实效,营造安静整洁、和谐有序的文明校园,推动我校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价值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坚持贴近师生,使每一名师生都成为创建活动的实践者和受益者;坚持注重实效,引导创建活动稳步推进、普遍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广泛参与,把创建活动延伸到班级、宿舍和校园全覆盖,夯实校园文明根基。
三、目标任务
确保2021-2023年创建周期内,我校达市级文明校园创建标准,创建成为第四届茂名市文明校园,推动我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提质升级、常态长效。
四、活动时间
2021年1月-2023年12月
五、创建标准
以《全国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为依据,按照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制定的《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2020版)》(附件1)和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制定的《茂名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位标准要求》(附件2)所列标准开展创建工作。以文明校园“六个好” 为创建标准,扎实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充实发挥自身优势,创建我校文明校园特色品牌。
六、创建步骤
根据三年一周期的创建原则,2021-2023年我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学校申报阶段(2021年1月-6月)
积极参与第四届茂名市文明校园申报工作。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1年7月-2023年10月)
着力创建第四届茂名市文明校园。按照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要求,每年将组织专家评委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文明校园测评细则(2020年版)》和《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对全市180所第四届茂名市文明校园先进学校进行检查督导和考核测评,三年总分(按第一年15%、第二年25%、第三年60%比例合成)前60名的学校确定为第四届茂名市文明校园推荐名单。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1月-12月)
综合公示情况,在校内召开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总结大会,在公众号、校园网开设专题专栏宣传报道。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创文巩卫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实行统一领导。
组 长:董荣权 林里泉
常务副组长:陈旭东
副 组 长:陈列、吴松、刘育兰
组 员:吴礼荣、张振松、李荣基、丁富贤、李康准、张德茂、钟 欣、余永铨、张 裘、黄永辉、黄万世、李彦勋、郑信朝、黎清敏、黄彦钧、余绍标、钟 泉、肖志强、钟卫林、吕尚廷、韩 锐、张艳莉、苏燕健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文明校园创建作为深化校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统筹协调,与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文明创建活动同部署、同推进。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融入于学校教育教学的整个过程,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注重统筹协调。校创文巩卫办作为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好协调的职责,要加强与各系部的沟通联系;各部门要主动承担起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主要责任,要进一步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文明校园的重要意义,从思想道德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优美环境建设和活动阵地建设等六个方面着手,结合各部门实际,踊跃参与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积极创新载体,全面拓展阵地,掀起文明创建的热潮。
(三)形成创建合力。各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我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开展,校团委要带领社团组织积极发挥作用,助力文明校园创建;校宣传部要善于利用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因势利导,从学校层面多方位、深层次报道文明校园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亮点、新典型、新成效,为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营造健康、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动态管理。把创建文明校园工作纳入创文巩卫工作的督查范围, 创文巩卫工作督查小组要对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日常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形成督查职责网格化制度,每月向创文巩卫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组长汇报一次;将督查问题反馈至相关系部负责人落实,同时对检查结果、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存在问题形成书面报告视情在工作群通报,对没有落实到位、推脱或不作为等影响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大局的相关负责人,依规问责。
附件1:《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2020版)》
附件2:《茂名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位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