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作 申 报 协 议
甲方:
通讯地址:
项目负责人: 二级单位:
联系方式(手机):
乙方:
通讯地址:
项目负责人: 部门:
联系方式(手机):
甲方、乙方经协商决定合作申报 项目 ,申请资助项目经费 (万元),如果申请成功,双方按以下协议履行:
一、项目合作期限
本合同甲、乙方共同申报,从 年 月 日起,如该申请获得立项后,至批准机关要求结题时间完成项目,期间双方合作研究该项目。
二、合作内容
双方将共同参与并完成“项目名称: ”,共同研究和开发 。
三、 任务分工
甲方职责:
1.
2.
3.
乙方职责:
1.
2.
3.
四、经费使用
该项目申请资助经费 万元人民币,如果申请成功,甲方占总经费的 %,乙方
占总经费的 %。如下达经费与申请不符,按批准后金额开支。甲方单位作为项目责任主体,应承担主要研发工作,并对财政专项资金作合理筹划及安排。本专项资金只支持在广东境内开展的研发活动,合作双方可在广东境内使用该专项资金;需在广东境外使用资金的,由使用方自筹。
五、知识产权
1.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项目成果的归属
项目实施期间,一方独立创造产生的项目成果归该方所有;双方共同创造产生的项目成果归双方共同所有,按照任务分工协商解决进行分配。
2.一方报成果奖、专利申请、论文、专著发表等署名需要征求另一方同意。
项目成果转让:
项目成果的转让须在双方一致同意的前提下进行,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开展。
3.项目成果产业化
项目成果的产业化须在双方一致同意的前提下进行,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开展。
项目产生的成果,优先在 方进行产业化。
六、保密条款
不论项目是否获得批复立项,任何一方都不得在未征得知识产权所有者同意的情况下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泄露项目的有关情况、机密信息和技术等。
七、 其他
本协议一式 6 份,甲、乙各持 3 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具法律效力。
本协议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协商约定。
甲方: (盖章) |
乙方: (盖章)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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