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人物丨杨孚:反贪倡廉的“岭南最古学人”

发布时间:2022-04-14文章来源:党风 浏览次数:

自古以来,《左传》里提到的“立德”“立功”“立言”,即品行、功业、学问,一直被中国人视为人生的三大目标。而其中“立功”的主要途径是出仕,这是中国古代无数学子梦寐以求的“正途”。

秦汉时期,岭南地处偏远,入朝为官者堪称凤毛麟角。那么,早期粤籍官员是通过何种途径获得朝廷青睐的?他们当时所处的官场风气与环境如何?其中的佼佼者又是如何成为集高风亮节、积极有为与倾世才学于一身的人格典范的呢?

今天,深藏于广州市海珠区下渡村东约一巷的一口古井,或许能为我们带来一些启示。

这口红砂岩古井形制古拙,铺有青砖麻石,居于民宅高楼林立环拥之中,虽貌似寻常,其实大有来头——这就是“杨孚井”。它的开掘者相传为最早有明确记载的粤籍京官之一,也是第一位著书立说、见于史志的广东学者杨孚,他的《异物志》第一次对岭南风物进行了系统性整理,因其中一部分采用四言诗体写成,故又被后人誉为“粤诗之祖”“岭南最古学人”。明清时期“岭南三大家”之一、著名学者兼诗人屈大均曾称赞他是“开吾粤风雅之先者”。(《广东新语》卷十二·诗语)


北上京师 察举入仕

公元75 -88 年,是东汉第三位皇帝汉章帝刘炟在位时期。汉章帝效法父亲明帝推崇儒术治国,主张“与民休息”,政宽刑疏,大兴农桑,崇尚简朴,史称“明章之治”。

对于来自南海郡番禺县漱珠岗下渡头村的儒生杨孚(字孝元)来说,一个千载难逢的机遇就此降临。

在汉代,科举制尚未诞生,朝廷主要通过“察举”制度选拔人才,被举者经考试合格后,由政府量才录用。建初元年(76年),汉章帝诏令各地推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的人才。随后(一说77年),杨孚获得举荐北上京师洛阳,通过了朝廷举办的“贤良对策”考核,官拜议郎,以皇帝身边参政议政的近臣身份,就此踏上东汉王朝权力中心的舞台。

然而,在他身后大约1500 年的漫长时光里,杨孚始终是一个隐而不现、存有疑窦的名字——正史无传,生卒年不详,《异物志》原著早佚。直到明代《广东通志》《百越先贤志》等方志中才出现其生平事略,他的高识博雅与清廉志行才逐渐浮出水面。

杨孚所担任的议郎,是秦时设立的职位,汉代因袭,主要的职责是“顾问应对”,对皇帝的言行进行规谏讽谕,辅佐治理,相当于高参和智囊。秦汉时期在政治制度顶层设计上最重要的成果之一,便是初步形成了“监官”与“谏官”两大系统:前者自上而下,例如御史中丞代表皇帝纠察百官,刺史则受命周巡各地;后者自下而上,对君主的“人治”予以一定程度的干预、制衡。两者的职权范围既相互补充,又有重合之处,例如都可以检举揭发官员不法行径。东汉时期尚无专门的谏官机构,议郎隶属于光禄勋,官秩为六百石。虽议郎不掌实权,但因司职言论,故而实为权重要职。


直言极谏 整肃官纪

从《百越先贤志》等记载中可以看到,杨孚谏议领域很广,涉及军事、外交、人事、礼制等。譬如,在如何对待匈奴的问题上,杨孚提出“创造用武,守业尚文”,重申先帝“虏来则应,未尝先伐”的遗嘱,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既不怕事,也不惹事”。

杨孚更重要的两项上疏内容,一是呼吁恢复旧制、孝治天下的国策。他倡导选拔孝廉,要求郡国之士诵读《孝经》,为汉和帝所采纳,下诏命令“中外臣民均行三年通丧”,对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产生了尤其深远的影响。

杨孚的另一项主张便是整肃官场纪律,清除腐败痼疾。针对当时“郡邑侵渔,不知纪极,货贿通于上下,治道衰矣”的现状,他态度鲜明地指出“吏治必务廉平”,反对地方官搜刮、贿赂等不正之风,以廉洁作为考核和选拔官员的标准。这一建言也获得了汉和帝的认同,随即下令,禁止官员仗着官威假公济私,或曲解律令,中饱私囊,凡有违背者一律重罪。

事实上,“吏治必务廉平”可说是历朝历代的共识。据《周礼》所载,早在西周时期,就以所谓“六计”——“善”“能”“敬”“正”“法”“辩”来考察官吏是否贤能兼备,其中每一项都冠以“廉”字,以“廉善”为首。春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管仲在《管子》开篇中,将“礼、义、廉、耻”列为“国之四维”,把“廉”作为一项治国纲纪。现存最早的“官箴”文献——秦简《为吏之道》亦曾提到,“精洁正直,慎谨坚固,审悉毋私”是官员必备的素养要求。

到了汉朝,《汉书》记载,西汉文帝带头“躬修俭节”,重用廉吏,“官吏以饮食免”,反对大吃大喝。景帝明令禁止官员利用职权投机倒把从中渔利,否则“坐臧(赃)为盗”,按照盗窃罪予以量刑。汉武帝施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舍利而取义”的价值观,使得统治者对清廉这一“官德”愈发看重。汉武帝还亲自为刺史“划重点”,开列了六种重点监督的违法行为,名为“六条问事”。

东汉时,为了遏制贪腐,中央对人事任免的管理日趋周密严厉,如贪墨者子孙三代不得为官。东汉桓帝时期还颁布了第一个明文规定官员任职回避的法规《三互法》。


著书明志 廉传后世

根据《百越先贤志》的说法,杨孚撰写《异物志》的初衷,也与其倡廉思想相关。当时南海郡属于交趾部刺史监察辖区。刺史每年夏天巡视岭南各郡的吏治民情,冬天回京表奏述职,举刺不法。不少地方官员以玳瑁等中原地区少见的特产“竞事珍献”,以此笼络、贿赂京官。杨孚在记录岭南草木、鸟兽、玉石等诸物种类、习性及用途之余,又故意以“异物”名之,实则是表达“讽切”之情。未料这本书却成了我国第一部地方性的物产专著。

著名学者黄仁宇在《西汉与东汉——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中谈到,统治者重申儒家宗旨,是为了“加强施政时道德力量的支持”。正如《论语·学而》所言:“其为人也孝弟(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崇“孝”的实质是教化臣民,不犯上作乱。同样,汉代官场的尚“廉”之风,也是出于巩固封建统治秩序这一目的。杨孚的一番诤谏,期望的是上行下效,最终起到安抚人心的作用。尽管无法摆脱时代和阶级属性的烙印,但其人其事对于今天反腐倡廉仍不乏借鉴意义。

杨孚晚年荣归故里,深得百姓拥戴,广州民间流传的一则轶闻可堪为证。传说杨孚从京城洛阳带回了两棵松柏植于宅前,有年冬天气候温暖的广州竟然下起了雪,雪满枝头的景象引得众人称奇。有人说,这是因为松柏思念北国家乡所致,青松覆雪正是杨公一生的写照,挺直如松,洁白似雪,从此尊称他为“南雪先生”。唐代诗人许浑所写的《冬日登越王台怀归》一诗中,就有“河畔雪飞扬子宅”的诗句。清代学者屈大均认为,广州市区南部之所以被称为“河南”,正是源于杨孚“河南飞雪”的典故。

另据清代同治年间刊行的《番禺县志》记载,杨孚故居遗址是因当地人在掘地时意外得一砖刻,云:“杨孝元宅”,从而得以被确认,但遗址砖刻出土具体时间不详。道光年间,还有一座为纪念杨孚而修建的“杨子祠”。在今天,“杨子宅”与“杨子祠”都已不存,唯有相传为其故居遗址后花园处的“杨孚井”,被列为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经过精心修缮、清理,井底至今泉涌如故,水质甘洌。在有自来水之前,井水便是村民日常汲用之源。

距此不远处,便是广州著名的食街下渡路,人潮往来,市声喧嚷。蜿蜒的小巷尽头,一泓千年不腐的泉水,静静流淌于人间烟火最深处,以日以年,润泽一方。冰心化清流,故土为玉壶。或许对于一位辞世已近2000 年的广东先贤来说,这不失为一种最好的归宿。